《進一步加快推進我市成品住宅發展的實施意見》的實施細則(試行)
11月29日,成都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快推進我市成品住宅發展的實施意見>的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文件要求成品住宅采用土建和裝修一體化設計,強化建筑、結構、設備管線等專業設計與裝修設計的相互銜接,實現固定面、設備管線、開關插座及基本設施等設計同步到位。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文件中對購房者較為關心的交付標準、樣板間呈現、裝修價格等問題,均給出了明確的實施、管理方式。對于裝修價格,開發企業在成品住宅實體樣板房修建完成且經驗收合格后申請裝修價格核查,主管部門從備選庫中隨機選擇工程造價咨詢公司對住宅裝修價格進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見。若有故意出具虛假報告的造價咨詢公司,實行黑名單管理,取消其在我市開展成品住宅裝修造價核定的資格;若有開發企業故意指使造價咨詢公司出具虛假報告的,由市建委予以不良信用記錄并信用扣分,情節嚴重的,提請市房管局暫停其商品房銷售網簽備案。
原文如下:
《進一步加快推進我市成品住宅發展的實施意見》的實施細則(試行)
一、本實施細則施行之日起,新報建成品住宅項目,應按照本通知要求實施報建管理。
二、成品住宅項目裝修設計應當按照《住宅室內裝飾裝修設計規范》(JGJ367-2015)和《四川省成品住宅裝修工程技術標準》(DBJ51/015-2013),采用土建和裝修一體化設計,強化建筑、結構、設備管線等專業設計與裝修設計的相互銜接,實現固定面、設備管線、開關插座及基本設施等設計同步到位。
三、成品住宅工程以單位工程(幢號)為計量單位。建設單位提交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時,在設計總說明中必須明確實施裝修的單位工程(幢號)、面積、比例等相關信息。審圖機構應將裝修設計納入審查范圍,對土建工程與裝修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實行同步審查。審圖機構應對實施裝修的單位工程(幢號)、面積、比例等相關技術指標予以把關。
四、成品住宅工程項目發包應采用施工總承包方式。在總承包招標時,招標人應在招標文件中載明允許總承包中標人對裝修工程進行施工或進行專業分包。如因設計等原因暫時不能確定裝修工程造價的,應由招標人估價,以暫估價形式列入施工總承包招標控制價進行招標。成品住宅裝修工程的分包單位應具有相應的資質,分包合同應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備案手續。
五、成品住宅項目應實行一次性報建。成品住宅施工許可內容包括土建工程和房屋裝修工程,施工許可證上注明實施成品住宅的樓棟、單元以及建筑面積。
本實施細則施行之前,已經頒發了建筑工程土建部分施工許可證的在建和已建項目,開發企業需要實施成品住宅建設的,應單獨進行裝飾裝修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若成品住宅裝飾裝修部分工程由原主體施工(總)承包企業施工,則應在質監、安監備案并在已頒發的建筑工程土建部分施工許可證進行增項;若成品住宅裝飾裝修部分工程由其他企業施工,則應單獨辦理質監、安監備案手續,并單獨辦理裝飾裝修部分的施工許可證。
六、總包單位實行專業分包的,在成品住宅裝修施工前,裝修單位技術負責人應編制裝修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報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并經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審批同意。由施工總承包單位按照施工合同和設計文件要求制定中間交接驗收方案,報建設、監理單位批準同意。在主體分部(子分部)驗收合格后,由建設單位組織施工總承包、裝修分包、設計、監理等單位按照交接驗收方案和有關規定進行驗收,并形成相關書面驗收記錄。
七、成品住宅裝修工程施工實施施工樣板先行。樣板間(層、段)合格后才能全面進入裝修施工。樣板間完成后,由建設單位組織監理、設計、總承包施工及裝修分包單位相關人員進行驗收,符合要求后方可進行大面裝修施工。樣板間驗收時,各方責任主體人員核查現場是否符合通過施工圖審查的設計文件和相關規范要求。驗收工作應形成書面驗收意見,其驗收記錄納入竣工驗收資料備案。質量監督機構對樣板間(層、段)驗收情況進行監督抽查。
八、成品住宅裝修工程所用材料、構配件應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現行標準的規定,并有相應的質量保證資料。人造木板及飾面人造木板、涂料、天然石材等影響室內環境質量的主要材料應進行甲醛含量、放射性、防火等指標的見證取樣檢測。成品住宅工程裝修完工后,建設單位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并取得計量認證(CMA)證書的專業檢測單位依據《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50325規定進行空氣質量檢測。空氣質量檢測報告作為項目竣工驗收的必備要件。
九、成品住宅工程質量應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四川省成品住宅裝修工程技術標準》及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要求,并在竣工驗收前按《成都市住宅分戶驗收指南》要求進行分戶驗收。成品住宅裝修工程質量分戶驗收不合格的,建設單位不得組織竣工驗收。質量監督機構對分戶驗收情況進行抽查,發現分戶驗收記錄內容不真實、存在影響主要使用功能或存在嚴重觀感質量問題時,可以終止驗收,并責令改正,符合要求后重新組織竣工驗收。
十、成品住宅竣工驗收備案工作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牽頭,按照“統一受理、分頭審批、限時完成、集中回復”的原則辦理。建設單位未嚴格按照建設條件要求實施成品住宅建設的,不予以辦理竣工驗收備案。
在工程建設階段單獨核發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許可證的項目,實行分次竣工驗收和備案。即在完成土建部分竣工驗收和備案工作的基礎上,再進行室內裝飾裝修竣工驗收和備案。
十一、成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中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最低保修期限的規定。開發企業主動投保成品住宅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的,市建委在開發企業信用系統中對其予以質量管理能力強的良好信用記錄,并作信用加分5分。
十二、開發企業應于商品房銷售時期間,在銷售場所的顯著位置以電子屏幕或其他方式公示成品住宅的相關建設信息。信息內容應包括:實施成品住宅建設的樓棟、戶型,裝修設計、建筑施工和裝修單位,菜單式裝修相關信息及效果圖,裝修部品部件的品牌、型號和備選品牌、型號,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企業在市建委“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信息系統”中的信用等級和信用分數等。開發企業不按照規定進行建設信息公示的,由市建委予以不良信用記錄。
十三、開發企業應在項目現場,嚴格按施工圖設計文件的要求,針對每一種裝修方案分別制作實體樣板房,作為銷售展示和房屋交付的參照標準。實體樣板房應真實反映交付的成品住宅的裝修標準和施工質量。實體樣板房的保留時間自第一次商品房交付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開發企業拆除實體樣板房的應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備。
十四、開發企業在成品住宅實體樣板房修建完成、所采用的裝修材料和設施設備的品牌、型號等完全確定,且經驗收合格后,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裝修價格核查。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從備選庫中隨機選擇工程造價咨詢公司對住宅裝修價格進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見。市建委負責中心城區(成都高新區、成都天府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成品住宅裝修價格核查工作,郊區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成品住宅裝修價格核查工作。
市建委對故意出具虛假報告的造價咨詢公司實行黑名單管理,取消其在我市開展成品住宅裝修造價核定的資格。開發企業故意指使造價咨詢公司出具虛假報告的,由市建委予以不良信用記錄并信用扣分。情節嚴重的,提請市房管局暫停其商品房銷售網簽備案。
十五、開發企業超出建設條件要求比例建設成品住宅,或沒有成品住宅建設要求主動按照成品住宅方式開發建設的,市建委根據《成都市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信用加分標準2.4條的規定予以信用加分。對開發企業根據建設條件要求實施的成品住宅項目,不予以信用加分。
十六、各區(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成品住宅年度建設規劃,將成品住宅建設要求納入土地出讓建設條件,并加強過程監管和驗收把關,做好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我市成品住宅建設的順利推進。
本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為2年。政策適用范圍為各(區)市縣。